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: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。建议会议的议程是: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,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审查和批准滨海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,批准2024年区级预算;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听取和审议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审议滨海新区2023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20项民心工程候选项目征集情况的报告,票决滨海新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;选举和表决事项。